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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取2012年度和2013年度会员会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2-10-24

全体会员单位:

 根据学会章程有关规定,单位会员按时交纳会费是应尽的基本义务,单位会员每年应交纳会费500元。为维护学会章程的严肃性,保障学会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学会现收取各单位2012年度、2013年度会费,两年共计1000元。

请贵单位务必于2012年11月20日之前以汇款、支票或现金方式将会费交至学会秘书处,汇款单位请于汇款后联系秘书处告知发票邮寄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秘书处将于收到会费后一周内将发票寄出。

汇款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清华大学 

银行账号:0200004509089131550 

开户行名称:工行北京分行海淀西区支行 

附言:高教学会信息化分会会费

另外,各会员单位也可在第十一次学术年会报到时以现金方式缴纳会费,秘书处会在大会结束回到北京后开具会费发票并寄出。

如有问题,请与秘书处联系。联系人:刘婷婷,联系电话:010-62784600,电子邮箱:cheia@cic.tsinghua.edu.cn。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