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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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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4-23 8:56:10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教育专题规划》的通知
教高 [2012]5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现将《高等教育专题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和本校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 高等教育专题规划.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