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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中国高等教育学会2016年度教育信息化专项课题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1-06

关于中国高等教育学会2016年度教育信息化专项课题立项的通知

 高学会[2016152

各课题负责人: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简称高教学会20169月底正式启动教育信息化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经分支机构推荐、资格审查、专家通讯评审、会议评审评议,最终评出拟立项课题43项。其中,重大课题3项、重点课题11项、一般课题29项(名单见附件)。经过公示,予以正式立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课题管理
  立项课题由高教学会与教育信息化分会共同管理。教育信息化分会对立项课题进行日常事务管理,信息化专项课题工作组对立项课题进行中期评审及最终成果鉴定等环节的管理。立项课题重要活动、重要变更和课题完成时间延期等均须及时报送教育信息化分会批准,并抄送高教学会备案。
  二、立项课题研究
  立项课题的研究周期为两年,研究期限自课题公布之日
  算起。立项课题负责人要充分吸收专家在课题立项评审时对立项课题提出的修改意见,完善研究提纲。需要更改立项申请书的接到本通知后请在一月内提交至教育信息化分会。
  立项课题研究全部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应及时准备材料向信息化专项课题工作组提出结题申请。最终成果包括研究报告及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等。对通过结题验收的课题,高教学会将颁发结题证书。
  课题负责人按照研究周期将开题报告、中期报告、研究报告(格式文件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育信息化分会网站http://www.edu-info.edu.cn下载)、最终成果等及时报教育信息化分会秘书处,以书面(一式三份)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高教学会有权合法使用本课题研究成果,用于向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报送课题成果材料或推广科研成果。
  三、立项课题资助
  立项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和分支机构在课题研究前期应给予相应的经费支持。高教学会将对立项课题进行分期资助,资助经费为重大课题5万;重点课题2万。
  立项课题通过开题后,课题负责人填写《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经费预算回执表》,先报送教育信息化分会,由教育信息化分会签署意见后,集中报送高教学会。一期拨付资助经费的50%;通过中期检查的课题,拨付剩余的50%课题经费。未通过中期检查的课题,将不予拨付剩余50%研究经费。课题研究延期超过一年的,撤销该课题的立项,并不再拨付剩余研究经费。
  四、联系方式
  1.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育信息化分会秘书处
  徐娟
  电话:010-62784600
  邮箱:cheia@tsinghua.edu.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30号清华大学李兆基科技大楼B423-2
 
  邮编:100084
  2.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秘书处学术部
  高晓杰
  电话:010-59893288
  邮箱:xueshubu@moe.edu.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10号中教仪401
  邮编:100082
 

 

  附件:中国高等教育学会2016年教育信息化专项课题正式立项名单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2016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