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信息化推进组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育信息化分会
高校后勤信息化推进组工作与管理办法
(经2016年10月28日推进组第二次工作会议审议通过)
为加强高校后勤信息化推进组管理,共同、有效推进后勤信息化建设,经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育信息化分会和中国教育后勤协会信息化建设专业委员会批准,特制定本办法。
一、 机构性质
高校后勤信息化推进组(以下简称“推进组”)是隶属于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育信息化分会和中国教育后勤协会信息化建设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两会”)的非独立法人性质的工作组织,接受两会的双重领导。推进组经两会的常务理事会、主任秘书长会议批准后设立。
二、 工作职责
推进组在两会领导下独立开展高校后勤信息化的推进工作。推进组的主要工作职责为:发挥两会的技术优势和业务特长,积极吸纳两会成员参与推进组工作,共同推进后勤信息化工作;在两会领导下,可有针对性地开展与推进后勤信息化相关的课题研究、规范与标准研究、学术研讨与经验交流等具体工作;完成两会委托承办的其它工作。
三、 组织管理
推进组实行双组长制,协商领导推进组开展工作。推进组设副组长若干名,协助组长开展工作。推进组组长由两会分别委任,副组长由两位组长酝酿、提名,经推进组组长会议或全体成员半数以上同意后任命。
四、 专项工作
推进组可结合不同阶段的推进工作需要设立相应的专项组。专项组为推进组的具体工作部门,负责对与后勤信息化有关的工作开展具体研究或深入推进。专项组组长由推进组组长或副组长担任。某个专项组的阶段性职能完成后,该专项组应及时予以撤销。
五、 工作会议
推进组每年应至少召开一次组长会议或全体成员会议,总结上一年度工作,检查专项组工作进展,研究推进组相关工作,制定下一年度工作计划。推进组工作会议可单独召开,也可在其它会议期间现场召开,或以视频、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表决等通讯方式召开。
六、 交流研讨
推进组每年应召开若干次省级或区域性学术研讨会,总结和交流建设经验,积极推动区域性后勤信息化建设。
七、 成员职责
推进组成员应履行成员义务,积极参与推进组、专项组的相关研究和推进工作,主动承担推进组工作会议、区域性交流研讨等的组织工作,发挥成员单位作用,共同推进后勤信息化建设。
八、 成员管理
推进组成员由两会成员自愿加入、推进组组长会议批准的方式产生。已加入推进组的所有成员如未能履行成员职责,经推进组组长会议讨论通过后可劝其退出推进组;对于连续两次无故未(委派代表)参加推进组工作会议的成员,视为自动退出推进组。
九、 组长更迭
遇推进组组长个人申请、调整岗位及其它无法履行职责情况发生时,两会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调整并重新任命各自委任的组长。
十、 组织合作
推进组及所属专项组的研究与交流活动应与两会相关的省级分会或专委会开展积极合作,充分依托地方学会或协会力量,协同开展推进工作。
附件:推进组组长名单
组长:林强、石磊
副组长:樊铁成、周宇华